北京大來創杰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在筆譯、口譯、大來譯坊和咨詢服務業務中,深知妥善處理客戶、簽約譯員、學員、公司員工等相關方(以下稱“本公司相關方”)個人信息是本公司的社會責任。為客戶提供商品和服務時,本公司努力構建更加放心安全的環境和體制,制定并實施以下個人信息保護方針。
本公司將遵守《網絡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本公司將在以下使用范圍內使用個人信息。
(1)客戶的個人信息
?處理客戶的委托項目、履行與客戶間的合同
?客戶委托業務的聯系
?本公司服務等信息的聯系、說明
?收集質量信息,并向本公司質量管理部門以及管理層反饋等
(2) 簽約譯員個人信息
?履行客戶委托的翻譯等業務,履行與客戶間的合同
?業務相關文件的發送及聯系
?業務報酬的支付
?本公司服務等信息的聯系、說明
?與上述有關的其他事項
(3)大來譯坊學員
?在大來譯坊招生、開課期間、課程結束后與課程有關的各種聯系
?本公司服務等信息的聯系、說明
?與上述有關的其他事項
(4) 招聘活動中應聘者和實習生的個人信息
?在招聘活動中與本人聯系
?人力資源管理
?本公司服務等信息的聯系、說明
?與上述有關的其他事項
除下列情況外,本公司不會向第三方公布、提供本公司持有的個人信息。
(1)經本人同意;
(2)基于法律法規的規定;
(3)出于保護生命、身體或財產需要且難以獲得本人同意;
(4)因合并或其他原因導致發生業務轉移,需提供與業務交接有關的個人信息;
(5)配合國家和地方政府機構或其委托的機構實施法定工作,如要獲得本人同意則可能妨礙執行的;
(6)與國家安全、國防安全、公共安全、公共衛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關;
(7)與犯罪偵查、起訴、審判和判決執行等直接相關;
(8)處理與本公司相關方本人相關糾紛或爭議。
本公司為防止對個人信息的非法存取以及個人信息的丟失、篡改、泄露等情況,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本公司還將妥善監督處理個人信息的員工。
個人信息保護責任人
北京大來創杰咨詢有限公司 總經理 萬紅
TEL:010-6470-1420
FAX:010-6470-0346
info@beijingdalai.cn
(1)本公司確認,當事人有權要求查閱、復制、更正、刪除自己的個人信息。此時,本公司將在收到該要求并驗證其身份后30天內進行答復。但是,該查閱、復制、更正、刪除可能導致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的除外。
?存在損害當事人或第三方生命健康、財產安全或其他權益的風險;
?存在嚴重阻礙本公司業務正常進行的風險;
?違反其他法律法規;
?與國家安全、國防安全、公共安全、公共衛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關;
?與犯罪偵查、起訴、審判和判決執行等直接相關;
?有充分證據表明存在主觀惡意或濫用權利;
?涉及商業秘密。
(2)進行前款的查閱、復制、更正、刪除時,為了避免個人信息泄露給當事人以外的第三方或者被當事人以外的第三方篡改個人信息,本公司需要確認申請人是否為當事人本人。本公司僅在獲得確認后,才會提供個人信息的查閱、復制、更正、刪除。
注:本方針中,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與已識別或者可識別的自然人有關的各種信息,不包括匿名化處理后的信息
北京大來創杰咨詢有限公司
總經理 萬紅
制定:2010年1月
修訂:2022年1月